XV. 現在,基督徒(Christians)追溯他們的起源於主耶穌基督(Lord Jesus Christ)。祂被聖靈(Holy Spirit)承認為至高神的兒子,為人類的救贖從天上降臨。祂由一位純潔的童貞女所生,無始且無玷,祂取了肉身並向世人顯現,好將他們從對多神的迷途中召回歸向祂自己。祂完成了祂奇妙的經綸(dispensation),出於自願的選擇,祂在十字架上嘗了死味,成全了一項莊嚴的經綸。三天後,祂復活並升入天堂。君王啊,如果你願意閱讀,你可以從他們中間所謂的聖福音書中判斷祂降臨的榮耀。祂有十二個門徒,在祂升天後,他們前往全世界的各省,宣揚祂的偉大。例如,其中一人走遍了我們周圍的國家,宣揚真理的教義。 正因如此,那些仍然遵守他們宣講所規定的公義的人,被稱為基督徒。
這些人比地上所有的民族都更找到了真理。因為他們透過獨生子(only-begotten Son)與聖靈認識了萬物的創造者與塑造者神;除祂以外,他們不敬拜任何其他的神。他們將主耶穌基督親自頒布的命令銘刻在心;他們遵守這些命令,期待死人的復活與來世的生命。他們不犯通姦與淫亂,不作假見證,不貪圖他人的財物;他們孝敬父母,愛鄰如己;他們公義地審判,從不對他人做他們不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;他們向傷害他們的人呼籲,並試圖贏得他們作為朋友;他們熱衷於對敵人行善;他們溫柔且容易勸導;他們遠離一切不法的交談與一切污穢;他們不藐視寡婦,也不壓迫孤兒;凡有餘的,都慷慨地供給那缺乏的人。
如果他們看見陌生人,就將他接到自己的屋簷下,並像對待親兄弟一樣為他歡喜;因為他們稱自己為弟兄,不是按肉體,而是按聖靈。
他們準備為基督的緣故犧牲生命;因為他們毫不動搖地遵守祂的命令,並按照主神所吩咐他們的,過著聖潔與公義的生活。
他們每時每刻都為所有的飲食與其他祝福向祂獻上感謝。